为进一步做好水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,落实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,区水务局以“四督四查”为创新驱动,加强水务领域三年提升项目安全监管,持续做好水务施工运维安全保。
一是科室互督交叉查。以综合科牵头、各科室参与的检查小组为基础,组织开展在建水务项目交叉互查,通过“互查”找出“自查”中的短板,以“互查”带动“自查”能力提升,不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水平。
二是专家帮督指导查。邀请水务和应急领域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及帮扶,针对“作业环节繁多、现场情况复杂、安全风险较大”的项目,请专家给予专业指导,不断提升检查人员和企业发现问题的“本领”,增强隐患排查整改的“要领”。
三是部门联督组合查。以“四不两直”为主要方式,与应急、城管及属地镇街等部门开展联动,加大巡查检查频次,及时督办整改情况,打好安全监管“组合拳”,督促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,不断提升一线安全管理能力。
四是重点专督覆盖查。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,采取上账“专督”、重点“特督”、反复“约督”等形式,对上账问题专门督办、重点隐患特别督办、反复及反弹隐患约谈督办,切实将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“萌芽”状态。
2024年以来,区水务局累计开展安全检查810次,发现隐患840项,整改完成率100%。